致各供应商:
我集团就“国鼎冷库叉车维护保养服务”进行询价,希望贵公司对我方询价给予积极及时的回应:
一、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鼎冷库叉车维护保养服务
(二)采购内容:为我集团下属企业佛山市三水国鼎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冷库项目叉车维护保养服务,服务对象为冷库在用的8台叉车,服务类型为人工全责服务,由服务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为叉车提供定期保养和维修服务,服务费包含定期保养和维修的工时费及路途费。
1.服务范围:为冷库在用的8台叉车提供人工全责维护保养服务,具体设备清单如下:
(1)托盘搬运车(型号:ERE BB 220)4台;
(2)电动平衡重叉车(型号:EFG BA 115)2台;
(3)电动前移式叉车(型号:ETV MC 320)2台。
2.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定期保养:合同期内提供每年2次定期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保养内容包含锂基质润滑油、链条喷剂、清洁用品等耗材的更换与维护;
(2)维修服务:包含营业时间内叉车维修的工时费及路途费,维修响应时间最长为2个小时,不限上门服务次数(有故障即响应维修);
(3)配件更换:保养或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零配件,按双方确认的报价单另行收费,更换前须经甲方单位主管签名确认;
(4)服务规范:每次保养或维修前须事先通知甲方冷库项目部门;
(5)服务时间:乙方负责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约定之服务。
(三)供应商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叉车维修、机电设备维修或相关技术服务;具有冷链物流行业叉车维保服务相关经验。
(四)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进行,供应商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高限价为3.16万元,超出最高限价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所报的价格已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三)如报价明显低于项目所需成本,我集团有权要求贵司提供相关成本分析报告加以判断,如判断为无效报价则有权废除本次报价,并可以选择从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中选或重新询价。
(四)如遇相同报价,我集团可要求相同报价单位现场抽签或二次报价,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五)本次报价仅接受纸质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提交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七)因中标单位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或经我集团书面沟通无效而导致采购项目无法正常推进的,我集团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也可以重新采购。
三、采购事项的支付方式及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由佛山市三水国鼎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支付,具体支付条款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价格式
报价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如下:
(一)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
(二)营业执照;
(三)冷链物流行业叉车维保服务相关业绩(可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发票等证明)。
五、选取方式:最低价法。当本项目投标人少于2家时,将视为采购失败,我集团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六、报价时间
请贵单位根据采购事项进行报价,并于2026年10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报价书(纸质盖章版)密封(密封袋上请注明报价项目名称)送至我集团: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健力宝南路17号2号楼4楼招采法务部(联系人:龙小姐,电话:0757-87778502)。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为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机构: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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