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大健康投资经营咨询服务的询价函
发表时间:2026-11-04 阅读量:23

致各供应商:

我集团就“医疗大健康投资经营咨询服务”进行询价,希望贵公司对我方询价给予积极及时的回应:

一、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大健康投资经营咨询服务

(二)采购内容:聘请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乙方”)向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提供以下医疗大健康领域咨询服务:

1.针对特定项目提供专项投资分析服务:乙方须配合甲方开展项目调研、投资立项与决策工作。在获得甲方提供的开展服务所必需的完整项目资料后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投资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乙方在接收到甲方对报告初稿的修改意见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向甲方提供报告(送审稿);乙方协助甲方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会对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由乙方承担专家评审会产生的会务费用),乙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告(正式稿)。

2.提供常年咨询服务:乙方根据甲方项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在合作期限内持续提供咨询服务;对于甲方具体委托的咨询事项,乙方在收到甲方完整资料及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咨询意见或相关成果(数量不超过6份),具体时限可根据实际需要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三)供应商要求

1.属于医疗大健康/科技(含相关咨询服务类)行业企业;

2.近两年内具有医疗大健康领域服务业绩;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需就该项要求提供承诺函。

(四)服务期限:合作期限自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专项投资分析服务成果应在合作期限内完成交付,未完成交付的,双方可协商就该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延长合作期限。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进行,供应商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价最高限价为22.00万元(其中专项投资分析服务最高限价17.00万元,常年咨询服务最高限价5.0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所报的价格已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合理利润和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

(三)如报价明显低于项目所需成本,我集团有权要求贵司提供相关成本分析报告加以判断,如判断为无效报价则有权废除本次报价,并可以选择从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中选或重新询价。

(四)如遇相同报价,我集团可要求相同报价单位现场抽签或二次报价,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五)本次报价仅接受纸质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提交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七)因中标单位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或经我集团书面沟通无效而导致采购项目无法正常推进的,我集团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也可以重新采购。

三、采购事项的支付方式及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由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方式如下(具体支付条款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一)专项投资分析服务费用分三期支付:

1.合作机构向我方提供投资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并配合我方完成集团内部立项评审工作后,我方在收到合作机构第一期款项的请款通知书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专项服务费用的40%;

2.完成专家评审,合作机构按专家评审意见完善报告内容且我方验收合格后,我方在收到合作机构第二期款项的请款通知书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专项服务费用的40%;

3.合作机构出具报告正式稿且我方完成项目决策后,我方在收到合作机构第三期款项的请款通知书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专项服务费用的20%。

(二)常年咨询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

1.双方签订本次服务合同/协议后,我方收到合作机构第一期款项的请款通知书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费用的30%。

2.本次服务的约定合作期限结束,我方收到合作机构第二期款项的请款通知书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费用的70%。

四、报价格式

报价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如下:

(一)报价单(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2);

(三)近两年医疗大健康领域服务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提供合同关键页、发票等证明);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承诺函。

五、选取方式:由合计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报价时间

请贵单位根据采购事项进行报价,并于2026年11月6日中午12:00前将报价书(纸质盖章版)密封(密封袋上请注明报价项目名称)送至我集团: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健力宝南路17号2号楼4楼招采法务部(联系人:龙小姐,电话:0757-87778502)。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为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报价单

2.分公司授权委托书

 

 

询价机构: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