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备案)建设,备案项目代码:2310-440607-04-01-668023,采购人为 佛山市三水区正源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
本项目 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监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城区污水处理厂内(迳兴一路以南,漫江大道以东, 旧漫水河以北,萌茵实验学校以西)
2.2 项目建设规模: 南山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规模为 0.4 万 m3/d,设备安装规模为 0.4 万 m3/d,并对厂区现状存在的部分工程问题进行整改。本次改扩建在原有用地红线内实施。
2.3 监理服务期: 880 日历天,(施工阶段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730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办妥竣工结算、档案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工程尾款止,实际监理期以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465,185.27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监理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调试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期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服务。
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调试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等)及保修期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造价费用控制、工期进度控制,安生生产监督监理职责、工程计量服务,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委托人与工程建设参建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改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工程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以及为施工实施建设阶段、工程竣工验收、整改、结算、资料编制归档、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等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提供相关监理服务等。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4.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响应供应商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 丙 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响应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还应提供:①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②资质证书有效期已满的企业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及时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
③如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响应供应商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参加市政供排水工程投标的响应供应商,应在获得对应行业的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标)。
4.4.1 市政供排水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水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状态和市政供排水建设市场主体诚信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适用于市政供排水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响应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响应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响应供应商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 锁定 (必须提供发布公告时间至开标时间段内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锁定的人员页面截图,且承诺至开标时间未被锁定,否则,将不予认可,《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两项。(以提供的《诚信投标承诺书》为准)
4.5.4 需提供响应供应商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3 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响应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5.5 响应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 对响应供应商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响应供应商或潜在响应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响应供应商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6.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响应供应商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响应供应商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4.9.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响应供应商,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免费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等资料。
网址:https://www.bzzbdl.com/,业务咨询电话:0757-83789950-602。
5.2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5.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fsbzzb@163.com)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提供《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bzzbdl.com)下载专区下载)。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交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7.1.2 开标时间: 2024 年 4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7.1.3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响应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7.3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8.其他
10.1 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正源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1 号 202 之七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
邮 编:528100 |
邮 编:528000 |
联 系 人:林先生 |
联 系 人:陈先生 |
电 话:0757-87787817 |
电 话:0757-83789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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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