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机废物生物转化利用项目 (专业公务用车)的询价函
发表时间:2026-08-18 阅读量:25

关于有机废物生物转化利用项目 (专业公务用车)的询价函

 

各供应商

我集团(下称委托单位)有机废物生物转化利用项目 (专业公务用车)进行询价,希望贵公司对我询价给予积极及时的回应:

一、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有机废物生物转化利用项目 (专业公务用车)

采购内容

我集团下属企业佛山市三水区国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计划采购1辆专业公务用车,需求如下:

1.适用于运输厨余垃圾、预处理浆料的专用车,最大满载总质量≤18000 KG;单次满载垃圾重量约为10吨,符合国六b排放标准(GB 17691-2018国VI);配备Q235碳钢板全密封焊接矩形结构的箱体(外尺寸5.3m×2.2m×1.7m),详细技术参数、规格配置以附件1《有机废物生物转化利用项目(专业公务用车)参数》为准。

2.车辆出厂附带:底盘合格证、整车合格证、机动车上户专用发票、环保清单、一次性证书等上户所需手续,带随车工具、车辆质保手册、全国服务站名录等。

3.售后服务:自交车之日起,按照国家三包要求,质保一年。

4.供应商负责将车辆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5.办理车辆上牌登记相关全部费用(不含保险)统一包含在本次采购总价内。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乙方将车辆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进行,供应商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高限价为26万元超出最高限价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询价文件规定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费用。

(二)所报的已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设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合理利润、上牌登记等一切费用(不含保险)

(三)如报价明显低于项目所需成本,我集团有权要求贵司提供相关成本分析报告加以判断,如判断为无效报价则有权废除本次报价,并可以选择从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中选或重新询价。

(四)如遇相同报价,我集团可要求相同报价单位现场抽签或二次报价,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五)本次报价仅接受纸质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提交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三、采购事项的支付方式及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由佛山市三水区国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方式如下(具体支付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一)定金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定金。

(二)尾款支付:乙方将车辆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履行合同约定所有内容,经甲方核查无质量问题及其他异议后,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四、报价格式

报价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如下:

(一)报价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3

五、选取方式:最低价法。当本项目投标人少于3时,将视为采购失败,我集团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六、报价时间

请贵单位根据采购事项进行报价,并于2026821中午12:00前将报价书(纸质盖章版密封(密封袋上请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送至我集团: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健力宝南路17号2号楼4楼招采法务部(联系人:龙小姐,电话:0757-87778502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有机废物生物转化利用项目(专业公务用车)参数

附件2:报价单

附件3:分公司授权委托书

 

 

询价机构: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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