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水区物流航运发展规划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翼物流与供应链枢纽发展规划编制服务的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我集团就“三水区物流航运发展规划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翼物流与供应链枢纽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进行询价,希望贵公司对我方询价给予积极及时的回应:
一、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三水区物流航运发展规划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翼物流与供应链枢纽发展规划编制服务
(二)采购内容:提供三水区物流航运发展规划服务,以《三水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翼物流与供应链枢纽发展规划》为课题,编制全区物流航运发展规划报告,具体服务需求详见附件1。
(三)供应商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十年及以上规划类项目服务工作经验,且具备物流咨询相关项目服务业绩;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社会经济咨询或咨询策划服务相关经营类目。
(四)服务期限:要求50个工作日完成终稿编制。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进行,供应商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高限价为88.0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询价文件规定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费用。
(二)所报的价格已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
(三)如报价明显低于项目所需成本,我集团有权要求贵司提供相关成本分析报告加以判断,如判断为无效报价则有权废除本次报价,并可以选择从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中选或重新询价。
(四)如遇相同报价,我集团可要求相同报价单位现场抽签或二次报价,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五)本次报价仅接受纸质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提交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三、采购事项的支付方式及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由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支付方式如下(具体支付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一期: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40%;
第二期:于提交报告初稿并获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0%;
第三期:于提交报告终稿并经有关单位审议通过后,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0%。
四、报价格式:
报价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如下:
(一)报价单(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3);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十年及以上规划类项目服务工作经验相关证明(可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
(四)物流咨询相关项目服务业绩证明(可提供合同约定负责人的关键页等证明)。
五、选取方式:最低价法。当本项目投标人少于4家时,将视为采购失败,我集团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六、报价时间
请贵单位根据采购事项进行报价,并于2026年8月31日中午12:00前将报价书(纸质盖章版)密封(密封袋上请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送至我集团: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健力宝南路17号2号楼4楼招采法务部(联系人:龙小姐,电话:0757-87778502)。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询价机构: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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